凡看日主无根,满柱皆官则当从官,满柱皆煞则当从煞,满柱皆财则当从财,满柱皆食则当从食,满柱皆伤则当从伤。若满柱皆印绶,则无从理,盖皆生助日主,旺甚无依决矣。凡从何神,只要此神生旺则吉。若从神受克,日主逢根则凶。其不同者,从官从煞,只喜生官生煞,及官煞运。从财从食,固喜生财食伤,及食伤运,即财再生官煞,食伤复生财皆可,此其定理也。然又须看日主情势如何,所从之神,意向安在,而变通推测之,无不验矣。或曰旧但取从煞从财,今复取从官从食从伤,其理何出?盖不知命理惟取生克,克我之煞可从,则可我之官何不可从?我克之财可从,而我生之食伤何不可从?古今命如是者甚多,术家未之遍考耳。至于从局动云弃命,岂有命而可弃者乎?盖从神强甚,譬之马驰峻阪,舟饱疾风,非人力所及制,若强取收顿,必有颠坠覆溺之尤。不若从其所如,而驾役得宜,则马与舟仍为我用耳。此弃乃不弃也。或曰,不可强制信矣,行运生扶日主,何以不可,不知身在峻阪之上,疾风之中,弃马与舟而自求全,岂不速败乎?
《命理约言》 · 清 · 陈素庵
看从局法
第 33 章 · 共 123 章
白话译文
凡是日主(八字中代表自身的天干)完全没有根气支撑,而全柱皆是官星,就应当"从官";全柱皆是七煞(偏官),就从煞;全柱皆是财星,就从财;全柱皆是食神,就从食;全柱皆是伤官,就从伤。若全柱皆是印绶(生助日主之星),则没有"从"的道理,因为印绶专门生扶日主,日主反而旺盛,无从依附之说。
凡是从何神,只要该神生旺则吉;若从神受到克制,日主又重新逢根,则反而凶险。不同之处在于:从官从煞,喜见生官生煞之运;从财从食,喜见食伤财星之运,即便财再生官煞、食伤再生财,也均无妨——这是基本定理。
但仍须审视日主的情势与所从之神的意向,灵活变通推演,方能准确。
有人问:旧说只取从煞、从财,如今又增从官、从食、从伤,依据何在?其实命理不过生克二字:能克我的煞可从,能管我的官为何不可从?我克之财可从,我所生的食伤为何不可从?古今命例如此者甚多,只是术者未曾广泛考证而已。
至于从局又称"弃命",难道命真的可以抛弃吗?不过是从神势力过强,譬如马奔峻坡、舟遇疾风,人力无法强行制止;若强行收束,必有倾覆之祸。不如顺势驾驭,马与舟仍为我所用——这个"弃",其实是不弃。
又有人问:不可强制已然明白,但行运生扶日主,为何也不可?须知身处峻坡疾风之中,弃马弃舟而自求平安,岂不是更快败亡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