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理约言》 · · 陈素庵

十二支作用论

第 87 章 · 共 123 章

天干作用,生则生,合则合,冲则冲,克则克。地支作用,则有种种不同者焉。寅中甲木生火矣,而又有戊食泄火。巳中戊土生金矣,而又有丙煞克金。非若干之生则生也,其不同者一也。如寅亥合矣,而寅中之丙,亥中之壬,未尝不冲。辰合酉矣,而辰中之乙,酉中之辛,未尝不冲。非若干之合则合也,其不同者二也。如寅申冲矣,而申中之寅,与寅中之甲仍有情。巳亥冲矣,而亥中之甲,与巳中之丙,仍有情。非若干之冲则冲也,其不同者三也。如申中庚金克木矣,而又有壬印。亥中壬水克火矣,而又有甲印。

非若干之克则克也,其不同者四也。又有天干所无之刑与害焉,如寅刑巳矣,而巳中之丙火,即生于寅。巳刑申矣,而申中之庚金,即生于巳。其不同者五也。如丑害午矣,而午火何尝不生丑土。申害亥矣,而申金何尝不生亥水。其不同者六也。不特此也,如亥未水土也,而会卯则成木局。巳丑火也,而会酉则成金局。其不同者七也。如辰一土耳,论库则带水之土,论方则为带木之土。戌一土耳,论库则为带火之土,论方则为带金之土。其不同者八也。诸如此类,不可枚举。且年月日时,四支所藏之干,大约有十,其自相和战,不知其几也。其与四天干和战,又不知其几也。故看天干易,看地支难,是非深信确识,孰能尽其精微,得其要领乎?

白话译文

天干的作用方式相对单纯:相生就是相生,相合就是相合,相冲就是相冲,相克就是相克,界限分明。地支的作用则复杂得多,存在种种内在矛盾。

其一,地支藏有多个天干,相互制约。寅木(地支之一)藏甲木,甲木生火;但寅中同时藏戊土,戊土又会泄耗火气——生中带克,并非纯粹的相生。

其二,地支相合之中暗藏相冲。寅与亥相合,但寅中之丙火与亥中之壬水,两者之间仍存冲势;辰与酉相合,但辰中之乙木与酉中之辛金,仍构成冲克——合而不和,并非纯粹的相合。

其三,地支相冲之中仍存情义。寅与申相冲,但申中之壬水与寅中之甲木之间仍有相生之情;巳与亥相冲,亥中之甲木与巳中之丙火之间亦然——冲而有情,并非纯粹的相冲。

其四,地支相克之中暗藏化解。申中庚金克木,但申中同藏壬水(印星),可缓解其冲;亥中壬水克火,亥中同藏甲木(印星),形成制衡——克而有缓,并非纯粹的相克。

此外,地支还有天干所没有的"刑"与"害"两种关系,同样暗藏悖论。寅刑巳,但巳中丙火恰好生于寅木;巳刑申,但申中庚金恰好生于巳火——刑中有生,其五。丑害午,但午火反而生养丑土;申害亥,但申金反而生养亥水——害中有益,其六。

更有三合局的变局。亥与未本属水与土,若会合卯木,则三者共同构成木局,本性发生质变——其七。同一地支辰,论藏干之库则属带水之土,论地理方位则属带木之土;戌土论库则带火,论方则带金——同一地支,因情境不同而含义迥异,其八。

如此种种,难以尽数。四柱年月日时共四支,各支所藏天干合计约十个,这些藏干之间的生克制化错综复杂,难以枚举;再加上与天干之间的相互作用,变化更是无穷。因此,看天干容易,看地支困难。若无深厚的积累与透彻的辨识,如何能穷尽其精微、把握其要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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