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称太岁为诸煞之首,夫太岁至尊,非煞也。特诸煞皆从太岁干支而起耳,凡流年太岁,原柱干支,以之扶抑,大运干支以之参赞。或干支具为柱运之福,或干支具为柱运之害,或干为福,支为害,或干为害,支为福,此项须合看而深察之。旧书往往独取天干,尝考历载每年太岁,甲子年则曰太岁在甲子,未尝之言太岁在甲也。及列年神方位之图,子下有太岁字,甲下无太岁字,奈何详干略支耶。旧书又以日干可克岁为犯,日干合岁为晦,并主凶咎,此一偏之见,流年赋中,已辩之矣。若征太岁之说,尤为不经,夫征者,上伐下也,太岁命中之君,可言征也。惟阳岁干克阴日干,而岁支又冲日支,是为天克地冲,间有不利耳。
《命理约言》 · 清 · 陈素庵
太岁论
第 91 章 · 共 123 章
白话译文
旧时命理书将太岁列为诸煞之首,此说有误。太岁地位至尊,本身并非凶煞,只是其他各类神煞都依据太岁的干支来推算起点,因此显得格外重要。
流年太岁的干支,要与命局原有的干支互相参照,判断其扶助还是克制;大运的干支也要一并考量。有时太岁干支对命局大运全是有利的,有时全是有害的,有时天干有利而地支有害,有时天干有害而地支有利。这四种情况必须干支合看,不可偏废。
旧书往往只看天干,忽视地支。但查历代记载,每年太岁明明写的是"甲子年太岁在甲子",从未说"太岁在甲"。标注年神方位的图表,太岁字样也标在地支"子"下,而非天干"甲"下,可见旧书详干略支,实属疏漏。
旧书又认为:日干能克流年岁干为"犯太岁",日干与岁干相合为"晦气",均主凶,此乃一偏之见,笔者在《流年赋》中已有辩驳。至于"征太岁"之说更不合理——"征"是上位讨伐下位之意,太岁是命中之君,怎么可能被人"征讨"?唯有阳年岁干克阴日干,且岁支又冲日支,形成天克地冲,方才偶有不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