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理约言》 · · 陈素庵

六乙鼠贵论

第 111 章 · 共 123 章

旧取乙日丙子时,子往动庚,乙日得官星,为六乙鼠贵格。此与子丑遥巳相类,牵合附会,于理不通。况既称六乙,乃只取乙亥乙未二日,可谓六乙乎,乙日遇丙为伤官,遇子为偏印,具无可取。倘以为天乙贵人所临而用之,则凡日贵临时者多矣,何可胜取,且子未相害,乙未日又何足取也。尝见人命生于是日是时,成木火通明之局者,往往贵显。若止照旧说推详,杳无一验。故削之。

白话译文

旧有一种说法,认为乙日生人若逢丙子时,子水会冲动庚金,乙日由此得到官星,称为"六乙鼠贵格"。作者认为此说与"子丑遥巳"之类的格局一样,都是牵强附会,在理论上根本说不通。况且既然称为"六乙",实际上只取乙亥、乙未两日,这两日岂能代表全部六个乙日?再者,乙日遇丙为伤官(日主克制之星),遇子为偏印(生扶日主之星),两者都没有构成所谓"官星入格"的条件,没有取用的价值。若说是因为天乙贵人(吉祥神煞)降临此时才算贵格,那么贵人临时的日柱多了去了,岂能一一成格?更何况子与未本是相害(六害之一,属于凶性关系),乙未日又哪里值得取用?作者曾观察实际命例,凡生于此日此时而最终贵显之人,无不是成就了"木火通明"(木生火、五行流通)的格局,才是真正的发贵原因。若只按旧说推算,毫无一验。因此将此格彻底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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