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理约言》 · · 陈素庵

金神论

第 113 章 · 共 123 章

旧取甲己日遇乙丑己巳癸酉三时,为金神格,盖以巳酉丑金局,而此三时中,二时纳音又属金耳,夫六十日中,巳酉丑时纳音属金者多矣,何独甲己二日,即云甲以木畏金,则乙日之辛巳时,乙木何以独不畏金?且己日何畏于金耶。其论喜忌,或言皆忌水乡,喜火制,或己日不必火制,夫果金强伐木,则得水正可滋木泄金,何以忌之,一不通也。使遇顽木,浊土,正恃此一点金气,琢削疏通,用火制之,秀气尽矣,二不通也。己日火值金神结党,不用火制,弱土何以自存?三不通也。则金神之当削,决也。或曰历家亦有金神,命家何以不取,夫历家金神,乃月干之庚辛,及月纳音属金者,其方谓之金神,岂可以彼例此乎。

白话译文

旧有一说:凡甲日或己日生人,若出生时辰为乙丑、己巳、癸酉三者之一,便构成"金神格"(一种特殊命格)。其依据是:巳、酉、丑三支可合成金局(三合金局,指地支组合产生金行之气),且这三个时辰中有两个纳音(纳音,即以六十甲子配五音所得的声律属性)也属金,金气因此加重。

然而作者提出质疑:六十日中,纳音属金的巳酉丑时辰多的是,为何单单甲日、己日才算?若说甲木畏金,那乙日遇辛巳时,同样是乙木,为何不算畏金?己日属土,土本不畏金,又畏从何来?

关于喜忌,各家说法不一:有人说金神忌水、喜火来克制;又有人说己日不必用火。作者逐条驳斥,列出三处逻辑不通之处:其一,金强则伐木,此时得水正好滋木泄金,何以反忌水?其二,若遇顽木浊土,恰需金气来雕琢疏导,此时用火克金,岂不将这一点有用之气尽数消耗?其三,己日本为弱土,若火与金相互牵制,弱土如何自保?

三处皆不通,故作者断定:金神格之说,应当废除。

文末另辨:历家(历法家)所说的"金神",指的是月干为庚辛、或月纳音属金的方位,与命家(命理家)所说的金神,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,不可混为一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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