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会》 · · 万民英

弃命从煞

第 87 章 · 共 381 章

《独步》云:弃命从煞,须要会煞从财,忌煞从煞。盖言从煞格,以煞神太重,身无所归,不得已从之,要行煞旺及财乡,四柱无一点比肩印绶方论,如遇运扶身旺,与煞为敌,从煞不专,故为祸患。经云:弃命从煞论刚柔。言弃天干从地支,随五行性情,阴干从地支,煞纯者多贵,以阴柔能从物也。阳干从地支,煞纯者亦贵,但次于阴,以阳不受制也。水火金土皆从,惟阳木不能从,死木受斧斤,反遭其伤故也。《元理赋》云:平生为富且贵,皆因煞重身柔。鬼多无鬼,反不为凶。古歌曰:五阳坐日全逢煞,弃命相从寿不坚,如是五阴逢此地,身衰煞旺吉堪言。

白话译文

《独步》指出:弃命从煞格,运行宜走煞旺之地、财星之乡,忌讳走印绶扶身之运。所谓"从煞",是指八字中煞星过重,日主(命主本身)羸弱无力,既无比肩助力,又无印绶庇护,无处安身,不得不顺势依附煞星而存活。若此时行运反而助旺日主,令其与煞星相抗,则从之不纯,祸患随之而来。

古经论及此格,以"刚柔"二字点明关键——所谓弃命,即放弃天干自身的主张,转而顺从地支所代表的五行气势。阴干性柔,天性善顺,遇纯煞之局往往贵气更显;阳干性刚,虽亦可从,但贵气稍逊,因其本性不受压制。水、火、金、土四类阳干尚可委曲求全,唯独阳木(甲木)不能从煞——死木遇斧,非但不从,反受其戕。《元理赋》总结:富贵平生,恰因身柔煞重。鬼(煞)极多时,反无鬼可言,不为凶象。古歌亦云:五阳日主全逢煞,若强行从之,寿元难保;五阴日主遇此局,身弱煞旺,反可言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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