赋云:火明木秀,生春月以为荣。此象乃甲戌、甲午、甲寅、丙午、丙寅、丙戌等日,生春月或夏月,柱无金水伤坏,时上有木火。行木火运,木日火秀,行南方运,火日木秀,行东方运,主清贵福厚,火日火秀,行东亦贵。如丙辰日生火旺月,行木火运亦可,但富而不贵,木秀无火,则不成局,以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也。如:
丁巳 甲辰 甲寅 丁卯;
甲午 丙寅 丁卯 丙午;
丁巳 甲辰 乙巳 丁亥。三命皆木火光辉,清贵之造。
《三命通会》 · 明 · 万民英
第 126 章 · 共 381 章
赋云:火明木秀,生春月以为荣。此象乃甲戌、甲午、甲寅、丙午、丙寅、丙戌等日,生春月或夏月,柱无金水伤坏,时上有木火。行木火运,木日火秀,行南方运,火日木秀,行东方运,主清贵福厚,火日火秀,行东亦贵。如丙辰日生火旺月,行木火运亦可,但富而不贵,木秀无火,则不成局,以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也。如:
丁巳 甲辰 甲寅 丁卯;
甲午 丙寅 丁卯 丙午;
丁巳 甲辰 乙巳 丁亥。三命皆木火光辉,清贵之造。
赋文说:火光明亮、木气秀发,生于春月则最为显荣。此格局专指以甲戌、甲午、甲寅、丙午、丙寅、丙戌为日柱(即出生当日的天干地支组合)之人,生于春月(寅卯辰月)或夏月(巳午未月),且命柱中无金水(金克木、水克火)破坏格局,时柱(出生时辰的干支)上又见木火之气。
行运(大运流年所走的方位与五行)进入木火之地时:木日元之人,柱中火气旺秀,宜行南方火运;火日元之人,柱中木气旺秀,宜行东方木运——两者皆主命格清贵、福禄深厚。火日元走东方运同样可得贵气。
但若是丙辰日生于火旺之月,虽行木火运亦有发展,却只能富裕而难获清贵之名。至于木旺而无火相辉映,则此格局根本无从成立——正因木火相生、共具通明之象,方成此格。
文末列举三组命例,皆属木火光辉、清贵之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