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继善篇》云:富而且贵,定因财旺生官。盖财有生官之理,既取财为用,不要见官,若见官则为财官格矣。柱有伤食,虽财厚亦不能生官。如戊己以亥子、壬癸为财,以寅卯甲乙为官,若生壬子、癸亥月,四柱不见寅卯甲乙,是为财旺生官,如此元命因富致贵,或纳粟及仪宾之类,若月令财无损克,亦主登科,透庚辛则不能生,不以此格论。
《三命通会》 · 明 · 万民英
财旺生官
第 137 章 · 共 381 章
白话译文
《继善篇》说:一个人既富裕又显贵,必定是因为命中财星旺盛、自然化生官星所致。财星本有生助官星的机理,既然以财星为命局的用神,便不需要再直接见到官星——一旦见官,格局就转变为"财官格",性质有所不同。命柱中若有伤官或食神,即便财星厚重,也会制约其生官之力。
以戊日或己日生人为例:亥水、子水、壬水、癸水皆为其财星,寅木、卯木、甲木、乙木皆为其官星。若此人生于壬子月或癸亥月,财气当令而旺,四柱中又不见寅卯甲乙官星,便构成"财旺生官"格。这类命格往往因财富积累而获得地位,古代常见途径为纳粟(捐资买官)或仪宾(联姻入仕)之类。若月令财星未遭损克,也可主登科及第。但若天干透出庚辛金,金克木,官星潜力被遏制,财便无力化生官,不以此格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