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夫克子者,乃夫星干支失位,生月失时,柱中又逢冲克,时支亦不生扶,兼且印绶重逢盗夫之气,克子之甚,夫子不能旺,反绝于时是也。如一命:
丙子 庚子 乙亥 丙子,乙木以庚金为夫星,十一月金寒水冷,又金死子地,支亥子水盗金气尽,柱无土生助伤官,木多,故伤其夫。乙木以丙火为子,引至子时,乃水旺火灭之地,虽年时干二火被群水相克,夫子皆亡,故曰伤夫克子。余仿此推。
《三命通会》 · 明 · 万民英
第 175 章 · 共 381 章
伤夫克子者,乃夫星干支失位,生月失时,柱中又逢冲克,时支亦不生扶,兼且印绶重逢盗夫之气,克子之甚,夫子不能旺,反绝于时是也。如一命:
丙子 庚子 乙亥 丙子,乙木以庚金为夫星,十一月金寒水冷,又金死子地,支亥子水盗金气尽,柱无土生助伤官,木多,故伤其夫。乙木以丙火为子,引至子时,乃水旺火灭之地,虽年时干二火被群水相克,夫子皆亡,故曰伤夫克子。余仿此推。
所谓"伤夫克子",是指命局中代表丈夫的星曜(夫星)在天干、地支上处于失位状态,出生月份又不得时令之助,柱中再遭冲克,时支也无法生扶夫星;更兼印绶(代表生母之力的星象)重重出现,将夫星的气息耗盗殆尽,导致代表子嗣的星象也受克制,夫与子均无法旺盛,反而在命局中趋于绝地。
以一个例命来说明:丙子年、庚子月、乙亥日、丙子时。乙木日主以庚金为夫星,十一月(亥子丑冬月)金寒水冷,庚金又死于子地,地支亥、子水盛,将金气耗尽,柱中又无土来生金扶助;伤官(木克土制金之链条)旺盛,木势强劲,故夫星受伤。乙木以丙火为子星,然丙火被引入子时,子为水旺之地,水克火,火势熄灭;年干、时干两丙虽在,却遭群水围克,夫与子皆不得存,故称"伤夫克子"。其余命例以此类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