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会》 · · 万民英

看命口诀六

第 309 章 · 共 381 章

凡看命伤官见官而早死,七煞见财夭亡,财逢劫尽死,重财破印凶。水盛木流,终为外鬼。食神逢枭,死于牢狱。劫重见财死,煞旺挂根休。亡神七煞冲刑,非徒流亦亡。缧绁伤官,阳刃重并,虽全体而死血光。财星见刃,财散人亡。生旺死于库墓,库墓绝于生旺。

晚有吉运行,凶运未入,死卒何分。有凶运来,吉运未来发福曷论。

当究进气退气之由,更审已发未发之义。将来而速进,功举以先归。

一生岁运皆凶,年少早死。末旬命星得地,老寿弥高。

老怕生旺,少嫌死绝。阳刃逢生多恶死,有根煞旺定凶终。

春旺火多,宜西北库是归期。夏荧金旺,利东南鬼乡寿地。

四刃星重,死在正财之下。一官贵浅,终于阳刃之中。

四柱俱伤人自死,金神入水溺为灾。

阳刃倒戈无头之鬼,煞星迭刃半体之徒。

制伏中和,煞极全而气死。生扶太过,印更旺而身终。

伤官入墓死,晚局最宜观。阳生而阴死,阴死而阳生。

煞逢三合太过必倾,五行之内宜细消详。

凡看命五行太过不及,固不为福,中间亦微不同。

如水土不嫌死绝,以盈天地间皆水土,无分四时,岂有死绝之理。

但辨轻重,如点水滴众土之中则干,撮土壅众水之中则散。当论多寡,分轻重也。

金非土不生,木非水不长。故金木欲其生旺,怕见死绝。

如金死则沉,木死则灰,与水土不同。

火藏于木,宿于土,故不欲旺,旺则焚。亦不欲死,死则灭,惟得其平则佳。

五行水土均赖,凡木金火之命尤为要也。

白话译文

看命时,伤官遇见官星主早死;七杀得财星资助则夭亡;财星被劫财耗尽主死;财多破印(印绶)则凶险。命局水势过盛、木被冲走,此人往往客死他乡。食神遇枭神(偏印),主死于牢狱。劫财过重又见财星,主死亡;杀星旺盛且根气深,必主凶终。亡神与七杀相冲相刑,轻则流放,重则殒命。若再有缧绁(囚禁之象)、伤官、阳刃重叠,虽死时身体完整,亦主血光横死。财星遇阳刃,财散人亡。五行生旺之地死于库墓,库墓之地气绝于生旺——此为阴阳消长之理。

晚运走吉而凶运尚未到来,生死尚无定论;凶运已临而吉运未至,谈何发福。须深究五行进退之气的时机,审辨已发未发的运势变化。一生大运流年皆凶,少年必早夭;末旬命星得力,则晚年高寿。老年忌五行生旺过盛,少年忌五行死绝衰弱。阳刃逢生旺,往往恶死;煞星有根且旺,必凶终。

春木火旺之命,西北金水库地是归期;夏火金旺之命,东南木火之地反成寿乡——以五行方位与四时之气对照推断。四刃过重,死在正财流年;官星贵气微薄,终于阳刃之中。四柱皆伤,人自然死亡;金神入水,有溺水之灾。阳刃失控如倒戈,主死于非命;煞刃叠加,主伤残之兆。

制化恰到好处,煞极气满反而气竭而死;生扶过度,印星愈旺,身体因补益太过而终。伤官入库墓,须重看晚年格局。阳生则阴死,阴生则阳死,乃五行消长之常。煞逢三合过旺必倾,五行之中须仔细推详。

五行太过或不及均非福相,但细节略有不同。水与土不忌死绝——因天地之间本皆充满水土,不分四季,哪有真正死绝之理?只需辨轻重:一滴水落入大量土中则干涸,一撮土壅入大量水中则散无。金无土不能生,木无水不能长,故金与木最怕死绝,金死则沉,木死则灰。火不同,火藏于木、寄于土,太旺则焚,太弱则灭,唯平和最佳。水土是五行根基,木、金、火之命尤须注意水土的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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