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峰通考》 · · 张楠

男女合婚说

第 3 章 · 共 113 章

神峰通考 卷一

男女合婚说

原出吕才蛮灭之说,只以男女年,浪立数目,配合相成,名曰合婚。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,游魂归魂为中婚,五鬼绝命为下婚。其谬甚矣。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,舍去月与日时,而能论人婚配者乎?若是有理,则天下之议婚者,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,择下婚者而舍之,其书其易而不难,宜乎天下先天奇之妇,丧偶之矣。夫何后世又有孤孀之患者?分虽出于宿世之所定,而亦由于议婚者之明也。然议婚之礼,人道之端,亦不可不慎也。其理当何如耶?但当看男命,带比肩劫财重者,心择妇命带伤官食神重者配之。若妇命带伤官食神重者,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。此系合婚之正理。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,无据之理,而议人之婚配也耶!吕才说之谬,不足信也明矣。

白话译文

合婚之说,源出唐代吕才的粗陋理论,仅凭男女双方的出生年份,随意排列数字、相互配合,便称之为"合婚"。吕才妄自将天医、福德定为上婚,游魂、归魂定为中婚,五鬼、绝命定为下婚,其错误实在严重。

怎能只凭男女二人的年份,丢弃月柱、日柱、时柱,就能论定婚配呢?若此法真有道理,天下议婚之人便都会选取上婚、中婚来配对,避开下婚——如此一来岂非举手之劳?那天下就不该再有孤寡之苦了。偏偏世间孤孀依旧比比皆是,这说明什么?

婚姻之命,固然有宿世因缘的成分,但也取决于议婚者是否有识见。婚配之事乃人伦之本,不可不慎重对待。

正确的合婚之理,应当审视双方命局:若男命中比肩、劫财星旺盛,则宜选配命中伤官、食神旺盛的女命;反之,若女命中伤官、食神旺盛,则宜选配命中比肩、劫财旺盛的男命。这才是合婚的正理。岂可用吕才那套无根无据的三等婚说,来妄议他人婚配大事?吕才之说的荒谬,已不言而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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