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峰通考》 · · 张楠

合禄格

第 30 章 · 共 113 章

神峰通考 卷三

合禄格

楠曰:合禄格者,盖取六戊日,逢庚申时,原四柱无官印,方取此格。盖取时上庚,合起乙木为戊土星也。只畏甲木克戊,制了本身。又畏丙字破了庚字,不能合乙。又畏寅字冲破了申字,又畏卯字见了官星。书云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干旺之乡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,缘此格只作时上食神格。若岁月无官杀,此格亦出正理,只要不伤破庚申两字,亦多有验。一拱贵格,盖只取甲寅一个日主,见甲子时,何为贵?盖取甲日取辛金官为贵,盖拱丑中辛金官贵也,盖取子寅两字为佳,丑字在中间走不得耳。又取日时丙甲夹住丑中辛金,只畏庚字来破甲,则不能不拱。又畏申字破寅字,则亦不能拱。丑亦畏午字,冲破子字,亦不能拱。丑又畏庚辛申酉己丑破格。此格颇验,便(不)要得中和,太旺太弱尔不取。帮原此格盖丑中辛金为贵,又取甲日见丑,为天乙贵人之义也。

《格解》云:秋冬生者为妙。

《喜忌篇》云: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干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。

补曰:此段旧注谓专旺食神格,而或者又谓合神格,亦通。盖合禄格,原乡戊日庚申时,癸日庚申时,二日食神合禄,喜忌本同。

旧赋云:此格六戊日生者,以庚申时,虚合卯中乙木为官星贵气。若四柱中丙甲为杀,卯为官,丙为枭。庚寅冲申,及巳字刑申,则坏了贵气,此乃遇而不遇。若生秋冬之月,身财两旺,又不犯官杀刑冲破害及枭,则富贵非轻,故曰纯粹,主大贵,填实减大半。

古歌云:申时戊时食神奇,最喜秋冬福有余。丙甲卯寅来克破,遇而不遇主孤贫。

六癸日为主,喜逢庚申时合巳中戊土,癸日得官星。若四柱中有戌字并巳字,刑坏子申时,或丙字,及伤庚申时,则减分数,岁君大运亦然。又曰四柱中原无官星,方用此格。

壬午 己酉 戊午 庚申

史春坊之命

壬申 辛亥 戊寅 庚申

郑知府之命

丙申 庚子 戊申 庚申

吴知县之命

癸酉 乙丑 癸丑 庚申

和同知之命

白话译文

张楠说:合禄格,专取六个戊日出生的人,须逢庚申时,且四柱中原本没有官星(命理中代表权力与地位的元素)、印星,才能启用此格。其原理是:借时柱庚金,通过天干相合,暗中引出乙木,充当戊土的官星——这是一种"虚合"而非官星直现的取贵方式。

此格有四忌:甲木出现则克戊日主;丙字出现则制住庚金,庚金被压便无法去合乙木;寅字出现则冲破申字,格局根基动摇;卯字出现则官星直接显露,虚合便失去意义。古书因此总结:"遇而不遇"——格局形具而神散。若四柱无官杀干扰,只保庚申完整,此格多有应验,秋冬月生者尤佳,身财两旺而无刑冲,富贵非轻。但须注意"填实减大半"——若被拱之字真实出现于四柱,虚合格局反而受损。

拱贵格另论,专取甲寅日甲子时,子与寅之间暗夹丑,丑中辛金为甲日官星,被两支拱出,故称拱贵。此格同样忌庚破甲、申冲寅、午冲子,且要求四柱中和,不宜太旺太弱。

文末附四例实命:史春坊、郑知府、吴知县、和同知,均以戊日或癸日庚申时为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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