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定子平》 · · 佚名

正官论

第 2 章 · 共 3 章

正官者,阳遇阴克,如甲见辛、乙见庚之类。万物必相制而后成,官者,管也,治也。木断而成材,金镕而成器,五行之正理,阴阳之妙用也。故子平之有正官,犹医家之有正治,寒则用温,热则用凉,凡以求其正而已矣。

然又何以将正官列于八格之首?盖因一切事物之发生,必因变而后成,克者,变之根由。克之中又有偏正之别,偏者阳克阳、阴克阴,阴阳同类,不能交感,为克替之克,是破坏之克;正者阳克阴、阴克阳,阴阳异类,两气交感,为克成之克,是成就之克。故人伦之中,以夫妻之道为首。是以,命理、人理、物理、事理,理理相通。故正官乃成就之克,阴阳之妙用,宜为八格之首。

然而正官之格,最为难得,必提纲既有正克,而四柱复有助之之神,又不僭其权而夺其用,故曰“正官”。否则官旺身衰,必赖印以生身,则取用在印,即以印取格矣;或官轻身旺,而遇财以生官,则取用在财,又以财取格矣。且有正官太多,官多即作杀论,是假杀为权之格也。四柱重见伤官食神,克制官星,是又伤官之格也,概不在正官之例。盖必日主和平有气,而四柱财印伤食,虽无所不有,然较轻量重,总不如正官之得力,方为真格。

然其要总以身旺为主,盖吾身既旺,则精神魅力,足以受其钤制,听其约束,以之遗大投艰而不难。若官强身弱,则器小而受盈,德薄而任重,其患且有不可胜言者。《易》曰:“负且乘,致冠至”,此之谓也。故《继善篇》云:“身弱遇官,得后徙然费力。”《集说》云:“官贵太盛,旺处多虞。”故身弱者,必行身旺之运,而后发也。

盖正官之所喜者有二:曰印,曰财;所忌者有二:曰杀,曰伤。大约身不甚旺者,急宜用印;身甚旺者,大宜用财。盖官能生印,而印复生身,则日元愈有力矣;我能用财,而财复助官,则官星益有曜矣。如己土生于寅月,寅中甲木为正官,而四柱又见丙丁,官既生印,印复护官,故云“正官”。又如甲日,用辛为正官,生于八月,辛金旺酉,日主带印,则身既强旺,足以胜官之任,其格方真。故《子平举要歌》曰:“正官最喜见财星。”《六神篇》云:“正官佩印,不如乘马。”马即财也。由是论之,则正官之需财,更甚于用印矣。但正官带财,只宜于年月干上,略带生扶之力,方不侵正官之格耳。所谓“煞与伤之忌”者,何也?盖正官如尹正,如本辖,如正人君子,方将任之专而信之笃,而不意有七杀以挠其权,有伤官以掣其肘,于是正官之才不得展,而正官之用不得伸。故《举要歌》云:“大抵官星要纯粹,正偏杂乱反无情。”《继善篇》云:“岁月时中,每怕官杀混杂。”盖甚恶伤官也。

然苟有合杀制杀之神,则反足以张官之威,而助官之势。合杀者,杀远杀轻,旁有他神合而去之,则煞固未尝混我之正官,而侵我之本职也。制杀者,官杀杂见,或重犯官星,而其中适有伤食介乎其间,则杀方且屏息摄伏而不敢肆,而官之用益伸,其功名更为赫奕,复何恶于伤,复何恶于杀哉!故《碧渊赋》云:“官杀混杂,身弱则贫;官杀相停,合杀为贵。”《集说》云:“重犯官星,只宜制伏。”此之谓也。

抑又有说焉,正官固取提纲,然《碧渊赋》云:“年月官星,早年出仕;日时正贵,晚岁成名。”盖日时若得官星入格,亦可取贵,去留舒配,是在知变者矣。

白话译文

正官,指阳干遇到阴干相克,或阴干遇到阳干相克,如甲木见辛金、乙木见庚金一类。万物必须经过相互制约才能成就,"官"的意思是管束与治理。木材经过裁截才能成材,金属经过熔铸才能成器——这是五行运化的正道,也是阴阳交感的妙用。因此,正官(八字格局之一)在命理中的地位,如同医学中的正治法:寒症用温药,热症用凉药,追求的都是调和归正。

为何将正官列于八格之首?因为一切事物的成就,必须经过变化,而"克"是变化的根源。克又分偏克与正克:偏克是阳克阳、阴克阴,同类相克,无法交感,属于破坏之克;正克是阳克阴、阴克阳,异类相感,属于成就之克。人伦之中,夫妻之道最为根本,命理、人情、物理、事理,皆相通。因此,正官作为"成就之克",理应居八格之首。

正官格最难纯粹:必须月令(提纲)中有正克,四柱又有辅佐之神,且辅佐之神不僭越夺权,方成真格。否则官旺身衰,须借印(印绶,即生扶日主之神)来护身,格局便转为印格;官弱身旺,须借财星生官,便转为财格。若正官太多,则按七杀(偏官)论处;四柱伤官食神(克制官星之神)重见,则又成伤官格——均不属正官之例。

正官格的关键在于日主(命主本身)旺健。日主旺,才有精力承受约束、担当重任。若官强身弱,则如器皿太小却盛物太满,如德行浅薄却担负过重,后患无穷。《易经》所谓"负且乘,致冠至"(本该徒步者却乘车,必招祸患),说的正是此理。故古谚云:身弱遇官,虽有后福,却格外费力;官贵太盛,旺处反多忧虞。身弱者,须行身旺之运,方能发达。

正官格所喜之物有二:印(印绶)与财(财星);所忌之物有二:杀(七杀)与伤(伤官)。日主不太旺者,宜用印;日主极旺者,宜用财。官能生印,印再生身,日主愈有力;我能驾驭财,财再助官,官星愈有光彩。以己土生于寅月为例,寅中甲木为正官,四柱又见丙丁火,官生印、印护官,格局纯正。又如甲日用辛金为正官,生于八月,辛金旺于酉,日主带印,身旺足以胜任官职,方为真格。故古歌云"正官最喜见财星","正官佩印,不如乘马(财)"。但正官带财,只宜年月天干上略有生扶,不可喧宾夺主。

至于所忌七杀与伤官:正官如正直的长官,理应专权信重,却偏遇七杀(另一种克我之神)干扰权威,遇伤官(克官之神)掣肘,使正官才能无法施展。故"官星要纯粹,正偏杂乱反无情"。

然而,若四柱中有合杀或制杀之神,则反能彰显官星之威。合杀,是旁有他神将七杀合走,令其不能侵扰正官;制杀,是官杀并见时,恰有食伤之神压制七杀,令杀星收敛,官星之用更得伸张,功名反而更为显赫。故"官杀相停,合杀为贵";"重犯官星,只宜制伏"。

最后,正官固以月令为主,但若日时天干上得正官入格,也可取贵,只是发达时间偏晚——年月官星应验在早年,日时官星应验在晚岁。去留搭配,全在知变通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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