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》 · · 徐大升

又论五行生旺衰绝吉凶

第 68 章 · 共 304 章

又论五行生旺衰绝吉凶

观阴阳家书有曰:生旺有阴死阳生,阳死阴生。假如甲木生於亥而死於午,乙木生於午而死於亥,余同例此。故推命十有九失,又非的法也。如议命岂可拘於生旺之说,且丙寅属火而绝於亥,本为不好,孰不知亥中有木为印绶而生丙火,丙日亥时乃多贵格矣。戊属土而旺於巳,兼又建禄,本作贵格,孰不测巳反生金之地而伤官星,凡戊日巳时,官终不显。举此二例,则议命切不可专泥於生旺而吉,衰败而凶也,又当以活法推之。

眉批:一死一生,五行之论定矣。曰用,有母扶子之爱,兄来扶弟之情,子来顾母之恩,生生不尽,化化无穷之理。宜细详之方可论命。

白话译文

阴阳术数著作中有一种说法:五行的生死依阴阳而相反,阳干死处即阴干生处,阴干死处即阳干生处。例如甲木(阳木)生于亥、死于午,乙木(阴木)则反之,生于午、死于亥,其余各干依此类推。然而依照此法推命,十有九错,并非精准的方法。

论命岂能拘泥于生旺之说?举两例说明:其一,丙火(阳火)在十二长生中"绝"于亥,表面上是不利之地,然而亥支藏有甲木,木能生火,对丙而言即为印绶(生我者为印,如母护子),反而滋养丙火。故丙日亥时出生者,多见贵格。其二,戊土(阳土)旺于巳,且巳为其建禄之地(即禄元,天干在地支中的本位旺地),看似大吉。然而巳中同藏庚金,土生金,金即伤官(泄克官星之元素),反而损伤戊土的官星。故凡戊日巳时生者,仕途往往难以显达。

由此二例可知:论命切不可死守"生旺则吉、衰绝则凶"的教条,更须以灵活变通之法推演,综合地支所藏、五行互化,方能得出准确判断。

眉批补充:五行的生死规律固然已定,但其中还有母护子、兄扶弟、子顾母的情义,生生不绝、化化无穷,须细细体察,方可论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