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》 · · 徐大升

论小儿

第 156 章 · 共 304 章

论小儿

凡小儿命见财多必庶出、螟蛉,克父母也。若幼年行运於财旺之乡亦然。甲侧生,顶不正,有胎衣遮。丁偏生,双顶,乾生有依,应有克刑。辰复生,背父易生易养。申有声,寅迟滞,本吉。辰有胎衣包,仰生有惊。夫小儿命大要身旺,最喜印绶生之,无财克之,则易生灾少。不要官星、七杀、羊刃、伤官太旺,身旺亦多灾,身弱则难养。如见所畏之辰,且不要运行岁君助之。大畏财旺,不庶出,必螟蛉,克父母也。也不要行运早,盖气难敌也。

庚子 戊寅 戊子 丁巳,生月中之後,月逢七杀,赖有丁火为印绶,寅为长生之地,能生戊土。不合见庚字、巳字,金长生,其二子之水为克丁火生气,反生月中七杀,七杀来克身,身弱难敌,故当年十一月,其子死矣。此为生杀坏印之祸也。

又如

癸酉 癸亥 己丑 乙亥,此命四柱财重,自分娩几乎俱亡,未岁余,父母亦亡,乃过房继养。其他仿此,无疑也。

眉批:小儿惟得中和,旺则不能任,弱则不能禁,只待至年十五,可以分别贵贱。

白话译文

小儿八字中财星过多,多为庶出(非正妻所生子女)或螟蛉(过继养子),且主克害父母;幼年行运进入财旺之地,亦会出现同样情形。

小儿命理,最重日元身旺,最喜印绶星(生助自身的五行力量)护扶,忌财星克印。官星、七杀、羊刃、伤官四凶神不宜过旺:身旺时尚且多灾,身弱则根本难以养育。命中已有所畏之星,行运、流年更不可再助长其势。尤忌财星过旺——轻则庶出,重则为养子,必克父母。稚嫩之气亦不宜行运过早,难以承受冲击。

例一: 庚子 戊寅 戊子 丁巳。月逢七杀,幸有丁火为印绶、寅为长生之地护身。然命中庚、巳助金势,克制丁火,反令七杀得势克身,日元身弱难支,当年十一月此子夭折。此七杀坏印之祸。

例二: 癸酉 癸亥 己丑 乙亥。四柱财星过重,出生时险些母子俱亡,不足周岁父母皆故,遂过继他人抚养。

眉批: 小儿以中和为贵,过旺难以承受,过弱难以禁压,须待十五岁后方可论贵贱高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