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》 · · 徐大升

伤官说

第 182 章 · 共 304 章

伤官说

伤官若伤尽,却喜见官星。伤官若论财,见祸不轻来。

伤官若用印,克杀不如刑。伤官若论财,带合有声名。

伤官用财,不宜印乡。伤官见官,印运不妨。

杂气财官,印俱不忌。两戊合一癸,得再嫁。

妻财受克,生子不育。印绶比肩,不忌财乡。

印绶多根,身旺必贫。

印绶被伤克父母,官杀混杂克父母,财多身弱克父母。

干与支同克妻,辛卯戊寅不怕杀多。

女命比肩,即姊妹贪合,多谎诈。

财有官杀不怕露,火命人最好,月支属火,干头有木提出火矣。

癸酉弱格,见杀必凶。

官贵太盛,旺处必倾。

土命不论胞胎,只论日时,不怕官杀混杂。

阳干方论,阴乾不取。

子怕寅午火,不怕水。

寅木不怕金,巳金不怕火,己土不怕木,午火不怕水。

未同申金不怕火,己土戊土不怕木,

卯木怕酉金,辰土怕寅木,

乙日五月不怕杀,

四柱元有病,要去病,不去病不发!

眉批:凡四柱有伤官不宜见官星,若伤尽无一点,方可见官星,则吉。印绶本怕财,若行财者,则比肩分其财而反不能伤印。

白话译文

伤官是八字十神之一,其变化规律颇为复杂,核心在于"配合"二字。

若命局中伤官已将官星克制殆尽,反而可以再见官星而无妨;若伤官与财星同现,则祸端通常不至于太重。伤官若以印星(印绶)为用,克制七杀的效果反不如直接刑冲来得干净利落;伤官见财星而又带有天干相合,往往能成就声名。

用伤官配财星时,忌走印星之运;伤官与官星并见时,走印星大运则无大碍。杂气财官格局,印星亦可不忌。

关于家庭关系:妻星(财星)受克,所生之子难以养育;印星根基太深、日主身旺者,反而容易清贫;印星受损,官杀混杂,财多身弱——这三种情形,皆有克害父母之虞。

关于特殊结构:土命之人不论长生胎元,只看日时,不惧官杀混杂;此规则只适用于阳干,阴干不论。

以下为五行强弱的特殊性:子水虽怕寅午之火,不怕水;寅木不怕金克,巳位之金不怕火,己土不怕木,午火不怕水;卯木却畏酉金,辰土畏寅木。

总纲:四柱若有"病",关键在于去病;病不得去,终难发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