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东坡易传》 · 宋 · 苏轼

东坡易传:小 过 卦

第 62 章 · 共 64 章

“小过”:亨,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大吉。

《彖》曰:“小过”,小者过而亨也。

陰自外入据用事之地,而囚陽于内,谓之“小过”。“小过”者,君弱而臣强之世也。“小者过而亨”,则大者失位而否矣。

“过”以“利贞”,与时行也。

《彖》之所谓“利贞”,则《象》之所谓过乎恭、俭与哀者,时当然也。

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;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

“小过”者,臣强而专。小事,虽专之可也

有“飞鸟”之象焉。“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大吉”,上逆而下顺也。

“小过”有鸟之象。四陰据用事之地,其翼也;二陽囚于内,其腹背也;翼欲往,腹背不能止;翼欲止,腹背不能作也,故“飞鸟”之制在翼。鸟之飞也,上穷而忘返,其身远矣,而独遗其音;臣之僭也,必孤其君、远其民,使其君如飞鸟之上穷,使其民闻君之声不见其形也,而后得志。故曰:“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大吉,上逆而下顺也。”“小过”之世,其臣则逆,而其民顺,故“不宜上、宜下”。上则无民而主孤,下则近民而君强也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雷,“小过”;君子以行过乎恭、丧过乎哀、用过乎俭。

“小过”之君弱,是以臣子痛自贬以张君父也。

初六:飞鸟以凶。

《象》曰:“飞鸟以凶”,不可如何也。

“大过”之“栋”,小过之“飞鸟”,皆以为一卦之象。而其于爻也,皆寄之于初、上者,本末之地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凡师能左右之,曰‘以’。”飞鸟见“以”于翼;欲左而左,欲右而右,莫如之何也,故凶。
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不及其君”,臣不可过也。

卦合而言之,“小过”者,臣强之世也;爻别而观之,六五当强臣。六二以陰居陰,臣强而不僭者也。“大过”以夫妻为君臣,而“小过”寄之“祖”与“妣”者,“大过”君骄,故自君父言之;而“小过”臣强,故为臣子之辞,其义一也。曰:不幸而过其祖矣,而犹遇其妣;妣未有不助祖者也,不幸而不及其君矣,而犹遇其臣;臣未有不忠于其君者也,故“小过”之世,君弱而不能为政,臣得专之者,惟六二也。然而于祖曰“过”,于君曰“不及”者,以见臣之不可“过”其君也。

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《象》曰:“从或戕之”,“凶”如何也?

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《象》曰:“弗过遇之”,位不当也;“往厉必戒”,终不可长也。

“小过”,陽失位而不中,故其君在三、四。三之所臣者,初与二也;四之所臣者,五与上也。《春秋》:臣弑其君,故曰“弑”。或曰“伐”。“弑”者,其所从来有渐,而“伐”者,一朝一夕之故也。六二,强臣也,而未之过;九三刚而不中,莫能容也,故曰:“弗过防之,从或伐之,凶。”言六二弗过,而九三疑之,故或从而伐其君。谓之“伐”者,以明二本无意于逆,咎在三也。九四以陽居陰,可谓“无咎”矣,然而失位自卑,臣虽弗过,我则开之。“遇”,逢也。臣未僭而逢其恶,故曰:“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”言九四失位,而往从五,危而非正,不可长也。
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;公弋,取彼在穴。

《象》曰:“密云不雨”,已上也。

“已上”者,其势不可复下之辞也。六五之权,足以为密云,而终不为雨,次于西郊而不行。岂真不能哉?其谋深也。强臣之欲为变也,忧在内,是故见利而不为,见益而不取,緼畜以自厚①,持满而不发者,凡皆以遂其深谋也。当是时也,必有穴其间而为之用者,故戒之曰:“公弋,取彼在穴。”君子之居此,苟无意于为盗,莫若取其在穴者,以自明于天下,而天下信之矣。

【校注】 ①緼畜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蕴畜”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;是谓灾眚。

《象》曰:“弗遇过之”,已亢也。

至于是,则“亢”而不可复返也,故曰“弗遇过之”,言君虽不逢其恶,而臣自僭也。“离”,遭也;君失其政而臣得之,其所从来远矣。而忧患集于我,非我失政而遭其凶者,天祸也。故曰:“飞鸟离之,凶;是谓灾眚。”

白话译文

小过卦通达,利于守持正道。可行小事,不可承担大事。飞鸟离去只留鸣声,向上不吉,向下大吉。

《彖传》解释:所谓"小过",是阴柔(臣下)越界行事却能通达之象。阴从外部进入掌权之位,将阳(君主)困于内,形成君弱臣强的局面。越界须守正,乃顺应时势之道。阴柔得中,故小事可成;阳刚失位不中,故大事不可为。

飞鸟之象:四阴爻为翼,二阳爻为腹背,翅膀主宰飞鸟行止。鸟飞越高越难归返,只遗鸣声——强臣必然孤立君主,令民众只闻君声而不见君形。向上(趋权)则君孤,向下(亲民)则君强,故宜下。

《象传》:山上有雷,乃小过之象;君子因时而行,行为过于恭敬,居丧过于哀伤,用度过于节俭——此乃弱世君主需要臣子以自贬彰显之道。

各爻大意:初六,被翅膀主宰,无可奈何,凶。六二,强臣而知节制,不越分于君,无咎。九三,刚强多疑,激变生乱,凶。九四,失位开门揖盗,须警戒而不可长久。六五,权势足以兴风作浪,却按兵不动、蕴谋深远,须防穴中潜伏之人为己所用。上六,亢极不返,臣自僭越,君失其政,忧患集身,是谓天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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