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经》 · 先秦 · 佚名

第五十七卦 巽 巽为风 巽上巽下

第 57 章 · 共 68 章

巽:小亨,利攸往,利见大人。彖曰:重巽以申命,刚巽乎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顺乎刚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象曰:随风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

象曰:进退,志疑也。 利武人之贞,志治也。

九二:巽在□下,用史巫纷若,吉无咎。
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九三:频巽,吝。

象曰:频巽之吝,志穷也。

六四:悔亡,田获三品。

象曰:田获三品,有功也。

九五:贞吉悔亡,无不利。 无初有终,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

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上九:巽在□下,丧其资斧,贞凶。

象曰:巽在□下,上穷也。 丧其资斧,正乎凶也。

白话译文

卦辞 :巽卦象征风,略有亨通,有利于推进事务,有利于拜见德高望重之人。

彖传 :两个巽卦相叠,象征反复申明命令。阳刚之气顺从于中正之位,志向得以推行;阴柔皆归顺于阳刚,因此略有亨通,宜于前行,宜于见大人。

象传 :风随风而行,这便是巽的本象;君子由此领悟,须反复申明政令以推行事务。

初六 :进退犹豫不决,适合效仿武人那样坚守正道——志向有所疑虑时,须以整治自身为要务。

九二 :俯伏谦顺于床下,广泛借助史官、巫祝(古代主持祭祀占卜的官员)纷纷祈祷,吉祥无咎。其吉在于居中守正。

九三 :频繁地卑躬屈膝,会有遗憾。象传点明:反复顺从却无所成,是志向已穷尽之故。

六四 :悔恨消散,出猎获得禽兽三品(上、中、下三等猎物),是有所建功的表现。

九五 :守正则吉,悔恨尽消,无所不利。虽无好的开端,却有圆满的结局。在庚日(天干第七位,象征变革时机)前三天布置、后三天落实,则吉。九五居正中之位,故得此吉。

上九 :依然俯伏于床下,却已丧失资财与权柄(斧钺为权威象征),即便守正也难逃凶险——上位已至穷途,过度顺从至此,凶是必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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