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》 · · 徐大升

论十二支相刑

第 11 章 · 共 304 章

渊海子平卷一

论十二支相刑

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,为恃势之刑;

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,为无恩之刑;

子刑卯,卯刑子,为无礼之刑;

辰午酉亥,自刑之刑。

白话译文

十二地支(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,即古代纪时纪年的十二符号)之间存在一种名为"刑"的特殊关系,意指相互牵制、摩擦乃至损伤。

寅刑巳、巳刑申、申刑寅,三者循环相刑,称为"恃势之刑",意指倚仗自身权势或地位,对他人强加压制,有恃无恐之意。

丑刑戌、戌刑未、未刑丑,三者循环相刑,称为"无恩之刑",意指受人恩惠却不知感念,忘恩负义,恩将仇报。

子刑卯、卯刑子,两者互刑,称为"无礼之刑",意指不讲礼义廉耻,行事僭越失序,逾越应有的规范界限。

辰、午、酉、亥四支,各自刑己,称为"自刑",意指自我伤害、内耗,矛盾源于自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