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》 · · 徐大升

论七杀即偏官

第 80 章 · 共 304 章

渊海子平卷二

论七杀即偏官

夫七杀者,亦名偏官。喜身旺合杀,喜制伏,喜羊刃;忌身弱,忌见财,忌无制。身旺有气为偏官,身弱无制为七杀。凡有此杀,不可便言凶,有正官不如有偏官,多有巨富大贵之人,身旺合杀为妙,如果以庚为七杀,喜丙丁制之,乙合之,谓之贪合忘杀。

七杀却宜制伏,亦不要制之太过,盖物极则反为祸矣。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,如身弱又行身弱之乡,祸不可言。四柱中原有制伏,喜行七杀运;原无制伏,七杀出为祸。如行身旺乡,更有羊刃,贵不可言。但忌财旺,财能生杀故也。岁运临之,身旺亦多灾,身弱尤甚。

甲申 、乙酉 、丁丑 、 戊寅、己卯、辛未、癸未,此七日坐杀,性急伶俐,心巧聪明。如见杀多者,主人凶夭贫薄,月见之重,时见之轻,何也?曰:七杀只一位见之,如年时再见,杀多为祸,却要制伏之乡。又要身旺,有制伏为权,最怕冲刑羊刃,大凶。

时上七杀只一位,要本身旺,如年月日时上处有制伏为福,却要行杀旺运,三合得地亦发。若无制伏,则要行制伏为福,行杀旺运无制伏,则祸。作时上七杀,却不怕羊刃,而亦不畏冲。

辛丑 乙未 乙卯 丙子,此命身旺,生於六月之中,岁干透辛丑为杀,喜得丙子合辛丑七杀,乃贵而有权。

眉批:此言合杀为贵。

又如

甲午 丙寅 庚子 丙子,此命身弱,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杀,时又见丙子,火克庚金,金死於子,身弱杀旺,又无制伏,宜乎带病贫薄。(眉批:此言杀重身弱。)

丁巳 戊申 壬子 戊申,此命身旺,见二戊为七杀,引归於巳。丁与壬合,戊与癸合,金又长生於巳,戊禄在巳,乃是壬戊二字俱旺,所以贵也。

白话译文

七杀,又称偏官,是八字命理中与日主(命主自身)天干相克且阴阳相同的干支。其喜好在于:命主日元旺盛、以合制服七杀、有羊刃(日元同旺之地支)相助;忌讳:日元衰弱、财星过旺(财能生杀)、杀无制约。日元旺盛时,七杀即为偏官,赋予权威;日元衰弱且无制约时,七杀则成凶神。

有七杀不可一概断凶——许多大富大贵之人正是因七杀而得势。身旺合杀最为理想。以庚金日元为例,七杀为丙丁火,喜丙丁制克庚金;乙木见庚则合,乙木贪图与庚合化,反而忘却制杀之责,称为"贪合忘杀"。

七杀宜有制约,但不可制之过当,物极必反。身旺之人行旺运为福;身弱之人行弱运,祸患无可言说。原局已有制杀之神,则喜行七杀运;原局无制,七杀运到则为祸。若行身旺之运,再遇羊刃,贵不可言。只忌财星旺盛,因财能生杀助凶。岁运与七杀同至,身旺者多有灾厄,身弱者祸患尤重。

甲申、乙酉、丁丑、戊寅、己卯、辛未、癸未七日生人,日柱本身坐杀,性情急切、机敏聪慧。若杀星过多,则主凶夭贫薄。月柱见杀力量重,时柱见杀力量轻。七杀以一位为宜,年时再见则杀多为祸,须有制约且身旺方能化权;最忌冲刑羊刃,大凶。

时柱单见七杀,须日元旺盛,年月日时有制杀之神则为福,宜行杀旺运;若无制约,则须行制杀运方吉,行杀旺运无制则祸。时上七杀格,反不畏羊刃冲刑。

原文列举三例:辛丑乙未乙卯丙子,身旺,丙子合辛七杀,贵而有权;甲午丙寅庚子丙子,身弱,火杀旺而庚金衰绝,带病贫薄;丁巳戊申壬子戊申,壬戊相合,金长生于巳,二者俱旺,故得贵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