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》 · · 徐大升

论八字撮要法

第 280 章 · 共 304 章

渊海子平卷五

论八字撮要法

用之为官不可伤。

用之为财不可劫。

用之为印不可破。

用之为食不可夺。

用之为禄不可冲。

若有七杀须要制,制伏太过反为凶。

若用伤官须要静,此是子平万法宗。

伤官最怕为官运,伤官尤喜见财星。

印绶好杀嫌财旺,羊刃怕冲宜合迎。

比肩要逢七杀制。七杀喜见食神刑。

有禄怕见官星到。食神最喜偏财临。

此是子平撮要法,江湖术者仔细明。

又不用财星尽可劫。不用官星尽可伤。不用印绶尽可坏。不用食神尽可夺。

白话译文

命局中选定的用神(核心发力点),各有其忌:以官星(代表权位秩序)为用,不可被伤官破坏;以财星(代表物质积累)为用,不可被比劫分夺;以印绶(代表权威资源)为用,不可被财星侵蚀;以食神(代表才华输出)为用,不可被枭神夺去;以禄(指禄神,本气旺根)为用,不可被冲散。

若命局七杀(偏激强势之力)旺盛,必须有制衡,但制衡过度同样有害。若以伤官为用,命局须整体平稳,不宜再起波澜——这是子平命理一切法则的根本所在。

以下是各用神的具体喜忌:伤官最怕行官星运;伤官却喜财星流通;印绶喜搭七杀相生,嫌财星太旺夺印;羊刃(月刃,极旺之气)怕被冲,宜合化疏导;比肩旺时需七杀来约束;七杀旺时需食神来压制;命有禄神则忌官星叠至;食神最喜偏财相随。

末段补充:凡不以某神为用,则该神受克亦无妨,不必忌讳。